4月13日,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第二次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2023年第二次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下称“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将于2023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举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10时至4月19日17时。

根据《通知》,户籍或学籍在广州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职业高中、普通(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和户籍在广州市的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考生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并按系统要求录入报名基本信息。

本次考试开考课程共12门,包括《电工》《机械》《化学》《会计》《旅游》《美术基础》《教育基础综合》《音乐综合》《土木工程》《生物技术基础》《护理》和《烹饪》。其中,《音乐综合》和《美术基础》两门课程不考理论,只考操作技能;《土木工程》只考理论,不考操作技能。

在考点安排方面,理论知识考试将在广州市统一安排的考点进行,部分操作技能考试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点进行。《通知》明确,由于报考规模持续增长,广州市考位较为紧张,本次考试广州市不接受跨地市借考。

此外,若考生报考既有理论考试又有技能考试的课程,考生上一次考试的理论或技能考试成绩只有一项达到等第条件的,其成绩只保留到相邻的下一次考试;有保留成绩的考生在当次考试报名时在报考信息填写环节可以选择保留成绩操作,系统将根据保留成绩库进行校验,校验通过后方为有效保留。如考生持有有效保留成绩,但报名时未在系统中选择“保留成绩”选项的,视为自动放弃保留成绩。

对于2023年第一次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考生,《通知》明确,可保留相应科目报考资格,整体延期至2023年第二次考试一并进行,2022年7月已通过科目成绩默认保留。同时报考了理论和实操科目考试,但只参加了一个科目考试且通过的考生,该科成绩默认保留。

考生注意,延考考生原则上不予变更报考科目、类别,否则视为放弃延考,需重新报考并按最新考试费标准缴交报名费。2023年第一次考试同时报考了理论和实操科目,但只参加了其中一个科目且该科目考试未通过的,该科目延考资格不予保留,考生需重新在报名系统报考该科目并按最新考试费标准缴交报名费。

附考试时间

(一)操作技能考试

1.全省统一安排考试的课程与时间

2.教育基础综合(声乐、舞蹈、钢琴)科目操作技能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6月25—26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电工、机械、化学、旅游、生物技术基础、护理、烹饪等课程的操作技能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7月1—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

其中理论考试考点必须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记者】姚昱旸

【作者】 姚昱旸

广州教育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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