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就到三八节,很多小姐妹早就收到通知,就等着这天有半天假自由活动。

但也有女同胞反馈:自参加工作以来,就没享受过38节的福利假……

难道38节的半天假不是法定假?放不放全凭心情?

不放假是否违法?

如果没放假在上班,是否要支付加班工资?

38节的半天假没休,后面能补上吗…

如果你也有上述疑惑,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下。

01 三八节半天假是否是法定假?

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我国法定年节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等政策,三八妇女节的半天假,的确属于“法定年节假日”。适用于全国,而不只适用于某个特定地区或事业单位。

和它相类似的,还有青年节、儿童节、建军节,都属于部分公民可享受的放假节日或纪念日。

02 三八节没休或遇上周末,可否补假?

不能。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像三八节这类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恰好遇上星期六、星期日,是不能补假的。

当天可以休但没有休,可享受的半天假期也不能延到后续补休。

03 三八节没放假,算违法吗?

虽然三八妇女节是法定的部分公民可享受的假日,但它和适用全员的法定休假节日、休息日,还是存在一定差别,属于特定人群的额外福利假。

所以,目前现行法律并不强制企业在妇女节(3月8日)这天给所有女职工放假,企业可以依据自身情况进行安排。

个人的建议的是:如果用工不是太紧张,给到女职员们半天福利假,既能顺应政策,也能关怀到位,温暖人心,对双方也是一大利好。

如果用工紧张,提前排班,做好人员配置,同时给到女性职员相应的慰问关怀,也能树立良好的雇主形象,减少不满情绪。

04 三八节没休假照常上班,是否要付加班费?

不用。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相关规定:

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的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该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这意味着:当天如果休假,有半天带薪假。如果没休假照常在上班,只是算正常出勤,并没有加班工资。

但如果该节日,恰好在星期六、星期日,单位有安排在休息日加班,那就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了。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希望有用~

备注:本文原创,首发HR聚乐部(hey_hr),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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