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庄媛)市第二殡仪馆骨灰迁移工作于2月20日正式启动,现存旧馆(程林庄殡仪馆)内骨灰将全部迁移至新馆(东丽区金钟街睦泽路16号)。就骨灰迁移过程中市民关心的问题,市第二殡仪馆给予解答。

迁移时间:市第二殡仪馆骨灰迁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家属自行迁移,自2月20日开始,由家属预约后,自行前往殡仪馆办理骨灰迁移手续;第二阶段为集中迁移,家属自行迁移完成后,对第一阶段未办理迁移手续的,由殡仪馆代家属进行骨灰迁移。

家属自行迁移骨灰阶段旧馆接待时间为7时30分至14时;新馆接待时间为8时至16时。旧馆地址:东丽区津滨大道199号;新馆地址:东丽区金钟街睦泽路16号。咨询电话:022-58910018、

022-58910010、022-58910019(接听

时间7时30分至16时)。

骨灰迁移采取提前预约方式,需预约骨灰迁移日期和具体时段,并按此时间到场办理手续,无预约的,现场予以办理预约手续,并按预约时间办理迁移。家属可通过天津市民政局官网、“天津殡仪服务”微信公众号、“天津市第二殡仪馆”微信公众号、“津心办”按照操作提示进行网上骨灰迁移预约。办理预约的家属以户为单位进行预约,一户家庭不论骨灰具数多少,预约一次即可。为解决老年人预约难问题,殡仪馆每天预留50个电话预约号,老年人可拨打电话进行预约,预约电话022-58910010(接听时间7时30分至16时)。为避免人员过于集中,领取骨灰不迁至新馆安放也需提前预约。

《骨灰安放证》一经开出,一般不得随意变更持证人,确需变更的,须持证人与申请人同时持身份证到场办理。如持证人不能到场的,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持证人本人出具的《〈骨灰安放证〉变更持证人委托书》到骨灰管理部门办理。持证人过世的,申请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持证人的《遗体火化证》、“遗体火化”票据原件或《骨灰安放证》复印件,办理补证手续,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流程相同。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