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潭工会)

为做好全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参赛工作,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举办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项目)福建省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

一、竞赛项目

1.传统赛项(3项)

电工、电子技术、茶艺师

2.新职业赛项(8项)

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工智能工程技术、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工智能训练、物联网安装调试、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无人机装调检修、区块链应用操作

其中集成电路工程技术、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物联网安装调试、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等4个项目为双人团体赛,其余7个项目为单人赛项。各竞赛项目有关情况详见 附件1。

二、竞赛内容

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工智能工程技术、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等3个专业技术类竞赛项目参照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中级以上,其余技能类竞赛项目参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三级)要求,并学习借鉴世界技能大赛命题方法和考核内容。电工和茶艺师项目竞赛内容由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中理论考试成绩占20%、实际操作成绩占80%,理论知识采用笔试办法进行,试题从职业技能评价题库中抽取,操作技能采取现场操作的办法进行;其余竞赛项目采用现场操作的考核方式进行,竞赛技术工作文件、试题均由技术工作组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并结合实际,按相关标准规范和考核方法进行命制。

三、参赛对象

16周岁以上(2007年1月1日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中国大陆公民均可按属地原则(在省内工作满1年以上,截至2023年6月30日)报名参赛,参赛选手应为相应职业从业人员。

四、参赛报名

2.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5月5日,竞赛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参赛选手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选手报名表。

(2)本人2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1张及电子照片(后缀名为jpg文件,小于50K),不得使用扫描图片、翻拍照片作为电子相片。

(3)身份证复印件。

3.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及其他参赛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由派员单位、所在单位承担。

五、裁判员推荐

各竞赛项目可推荐2名候选裁判员(推荐表详见附件3),裁判员人选应符合《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闽人社发〔2021〕5号)规定的条件。

六、奖励办法

1.按照各竞赛项目总成绩分别进行排名,对第一名的选手颁发金牌、第二名的选手颁发银牌、第三名的选手颁发铜牌,设置优胜奖若干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参赛选手总数的20%,最多不超过前10名),由省人社厅颁发相应项目的获奖证书。

2.对获得各竞赛项目前2名的选手,由省人社厅授予“福建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奖章。

3.除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工智能工程技术、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等3个竞赛项目外,其余8个竞赛项目总成绩第1名的选手,可认定为本职业的高级技师;获得第2-10名的选手,可认定为本职业的技师,已具有技师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为本职业的高级技师。

4.对获得各竞赛项目第1-3名的选手分别给予1万元/人奖励,对获得第4-5名的选手分别给予0.8万元/人奖励,对获得第6-10名的选手分别给予0.5万元/人奖励。

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参评上述各奖项。省人社厅将根据本次大赛的竞赛成绩择优选派我省参加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项目)电工、电子技术等11个项目的人选。

附件:

1.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项目)福建省选拔赛竞赛计划表.docx

2.选手报名表.docx

3.裁判员推荐表.docx

来源:平潭党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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