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全链条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全链条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根据《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温安委〔2023〕8号)和《浙江省全链条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方案》(浙安委办〔2023〕26号),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深刻吸取北京市丰台区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武义县浙江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4·1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聚焦电气焊违规作业,深入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混乱、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以铁的手腕、铁的措施,下大力气整治电气焊违规作业、无证作业、冒险作业,坚决落实电气焊作业审批、清理、动火、监护、处置“五到位”措施,坚决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合格上岗硬要求,全面提升电气焊作业全链条安全管理能力,坚决遏制违规电气焊作业引起火灾事故的多发势头,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加快建设更具活力的“千年商港、幸福温州”、平安护航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范围

(一)全市涉及电气焊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涵盖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医院、养老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休闲娱乐场所、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各相关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全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点);

(三)全市电气焊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

1.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人员;

2.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建筑焊工)”的人员;

3.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承压焊和结构焊)”的人员。

三、整治任务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地要按照“谁动火谁负责”原则,压实动火生产经营单位(用工单位)主体责任。4月30日前,全市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本单位电气焊作业开展一次全方位自查自纠,核查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作业监护情况、现场安全管理和风险辨识情况,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完善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和管理制度。对采取外包外租方式解决本单位电气焊作业需求的,必须将作业活动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建立电气焊作业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核验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落实监护措施,严禁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上岗作业。

(二)强化企业全员安全大培训。4月30日前,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大培训,重点突出动火作业管理、电气焊作业十不准、动火作业“十严禁”、火灾逃生、动火作业典型事故案例等内容,做到不漏一岗、不漏一人,要组织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5月20日前,电气焊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浙江省安全生产网络学院“电气焊作业专栏”学习,取得学时证明。4月30日前,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以电气焊引发火灾为主题的逃生应急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应急处置措施,掌握自救互救能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电气焊作业培训机构管理。5月10日前,各级应急管理、住建、市场监管等负有特种作业培训管理(考核发证)的部门,要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核查培训机构教学质量管理情况,督促培训机构全面抓实培训质量,配齐配全其开展的特种作业培训的实操设备,严格按照大纲培训,强化实物实操设备操作练习。对存在师资力量不足、未按照大纲培训、压缩培训学时、实操培训采用模拟实训、培训档案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问题线索移交属地公安部门查处。

(四)强化电气焊作业考试管理。各级应急管理、住建、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考试过程管理,通过视频巡查、现场暗访抽查、后台数据核查等方式,对各考试点电气焊作业实操考试实施实时监督,确保实操考试严格按照实操考评大纲要求组织进行,不得随意减少省略考试环节,尤其是个人防护用品穿戴、作业现场环境检查等安全步骤,杜绝用仿真设备代替实物操作进行考试,一经发现,坚决取消考试点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工种的考试资格。定期进行考试情况通报。5月20日前,完成一次电气焊作业实操考评员安全技能提升培训。严肃考场纪律,对存在作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对存在严重舞弊行为的考试点,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问题线索移交属地公安部门查处。

(五)强化电气焊用工单位监管。5月30日前,各地对辖区内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医院、养老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休闲娱乐场所、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全方位排查,切实摸清电气焊作业场所、持证人员分布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动态管理台账。要依托基层网格加大对辖区动火等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和巡查,重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佩戴使用、动火作业(临时用电)审批、技术交底、现场监护等,对企业及相关动火作业人员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实施处罚。要切实落实工矿企业动火等危险作业风险预警管控,凡涉及工矿企业动火等危险作业,必须登陆全省“工业企业安全在线”系统进行安全承诺上报。严格电气焊作业工具管理,推行电焊机实名制管理,建立“一机一档”,实现操作人员、电焊机、岗位三统一。对出租、借用电焊机的,要核查使用人持证情况,做好提醒教育、建立租借档案。推行“逢查必考”制度,将电气焊作业人员考试作为执法检查的内容之一,对考试不合格的要重新组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强化电气焊打非治违。按照温州市安委办《关于开展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温安委办〔2022〕31 号)部署,深化电气焊等动火作业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违规上岗作业、无资质超范围违规承接焊接业务以及在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火灾爆炸等危险区域、裸露的可燃材料上进行动火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力争5月30日前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一批电气焊作业违法违规行为。凡发现电焊工违规作业的,一律开展“一案双查”,既要依法处罚违法作业人员,也要严格依法处罚用工企业、施工单位;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相关人员资格,涉事企业纳入信用监管“黑名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应急管理、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要与公安、检察机关加强联动,做好行刑衔接案件查办,加大危险作业罪的侦办力度。

(七)强化警示教育和媒体曝光。加大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宣传力度,4月25日前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电气焊作业人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作用,拓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12345”“12350”等途径对电气焊作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6月20日前曝光一批电气焊作业典型违法行为和事故案例,形成社会各界对电气焊作业安全高度关注的浓厚氛围。

四、时间安排

攻坚整治时间为4月23日至6月30日,总体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5日前)。各地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细化实施方案,明晰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发动,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集中攻坚阶段(4月26日—6月20日)。各地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全覆盖检查要求,深入排查整治电气焊作业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任务清单、隐患清单、整改销号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立行立改。

(三)巩固提升阶段(6月21日—6月30日)。全面梳理突出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专项评估报告,6月21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市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开展全链条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极端重要性,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切实在思想上警醒起来、行动上动员起来、措施上严格起来;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工作推进,强化协作配合,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坚持真查真治“全覆盖”,严查严治“零容忍”,严厉打击电气焊作业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落实全链条式管理,消除风险隐患。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强化电气焊作业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加强责任落实、培训教育、考试取证、用工监管、工具操作、打非治违、警示教育等环节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违规违法。相关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责任,涉电气焊企业要规范动火作业证编制,做好危险辨识、风险研判、动火分析和应急预案,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聘用无证操作人员,认真落实现场安全措施;作业人员要严格遵章操作,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十不准”规定(见附件1)、违规动火“十严禁”(见附件2),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安全风险。

(三)及时报送工作进展,严格整治督查。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安委办统一部署,细化任务分工(见附件3),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全程跟踪专项整治进展成效。请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温州海经区安委办各确定一名整治工作联系人,于2023年4月25日前将人员名单、职务和联系方式报市安委办。自即日起,请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温州海经区安委办每日16:30时前通过浙政钉报送每日动态(模板见附件4)。市安委办将根据工作进度和分工安排,对重点场所、重点工作开展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督促按进度完成整治任务,对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等情况,坚决予以通报批评、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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