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建筑共用部位)
(损坏共用设施设备)
《南阳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七项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居民住宅区侵占、损坏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影响消防安全。
南阳消防呼吁广大市民:
请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
杜绝出现以上消防违法行为!
南阳消防提醒:预防电气火灾,别让家电成为家中危险的“元凶”
《条例》分解(四)|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南阳消防提醒:烧烤、撸串的正确打开方式你知道吗?
▌编辑: 赵 岩
▌初审:宋江涛、刘迎昊
▌终审:胡吉成
▌制作:南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nyxfxc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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