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建筑共用部位)

(损坏共用设施设备)

《南阳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七项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居民住宅区侵占、损坏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影响消防安全。

南阳消防呼吁广大市民:

请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

杜绝出现以上消防违法行为!

南阳消防提醒:预防电气火灾,别让家电成为家中危险的“元凶”

《条例》分解(四)|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南阳消防提醒:烧烤、撸串的正确打开方式你知道吗?

▌编辑: 赵 岩

▌初审:宋江涛、刘迎昊

▌终审:胡吉成

▌制作:南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nyxfxc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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