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当代文学新生力量,扶植少年作家,深化中小学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举办光芒少年文学奖暨全国十佳文学少年评选活动,每年一届。
一、
评选对象
全国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包括职高、师范、技校、艺校、体校、中专等)在校学生。
二、
参评要求
1、来稿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文学作品(本年度《光芒》刊登的少年文学作品视为参评作品)。
2、作品以Word文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投稿。来稿请在标题下方注明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学校、班级、指导老师及联系方式。
3、小说、散文、诗歌、评论、童话、剧本均可。题材、字数不限。
欢迎各中小学、作文培训机构集体组织稿件参评。
三、
评选办法
由著名作家、作文研究专家、特级教师和本刊资深编辑组成评委会共同评选。
初评:由本刊资深编辑和特邀著名作家组成初评小组对来稿进行初评,入围作品择优在《光芒》发表。向入围作者寄送入围喜报。
复评:由著名作家、高校文学院教授、作文研究专家、特级语文教师等组成复评小组,对入围作品进行复评,角逐金、银、铜等奖项,获奖作者将受邀参加在风景名胜区举办的颁奖典礼和文学采风活动,与著名作家面对面交流。
投稿同时请关注微信公众号:约稿平台,及时获取最新征稿资讯
四、
奖项设置
1、金奖10名,授予“全国十佳文学少年”荣誉称号;颁发奖杯、证书、奖
品、奖金。
2、银奖100名,授予“全国百优文学少年”荣誉称号;颁发奖杯、证书、奖品、奖金。
3、铜奖若干名,颁发奖杯、证书、奖品。
以上奖项奖金总额十万元;
授予获奖作者的指导老师“全国优秀作文指导老师”荣誉称号;
对部分获奖作者、指导老师和家长进行专访,在《光芒》系列媒体发表;
获奖作者的学校将免费获得“《光芒》名家宣讲团”文学讲座一次,宣讲团将对学校作文教学工作进行考察,评审授予“光芒·全国少年文学创作基地”牌匾。
五、
结集出版
获奖作品结集出版为《首届光芒少年文学奖获奖作品集》,全国公开发行。优秀获奖作者有机会出版个人作品专辑。
六、
截稿日期
首届评选活动截稿日期为:2023年6月20日(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逾期视为下一届参评稿件。
七、
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zhwxxyb@163.com
邮件标题格式: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学校名称
集体组织稿件参评,可统一打包文件发送。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1号省文联大院今古传奇大楼501室
邮编:430071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