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埗镇2023年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报工作的公告

各用人单位:

为做好2023年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报工作,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0〕52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入户资格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东人社发〔2020〕51号)有关规定,在高埗镇登记注册、依法经营、不存在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记录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可向高埗人社分局申请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资格:

(一)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二)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四)经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工作站企业;

(五)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省“珠江人才计划”、市创新科研团队、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六)在我市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

(七)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

(八)经认定的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上年度新升规小微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成长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九)园区、镇(街道) 重点发展企业。

具体企业名单可参考《高埗镇2023年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第(一)至(九)类企业名单》。

申请步骤

一、企业提出申请。具有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资格的企业,请于2023年4月15日前填妥《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资格申请表》、《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推荐表》及申请人学历及认证证明等资料将word版和已盖公章的PDF版发至邮箱:gblabour@163.com。企业推荐的员工应属于企业急需的骨干人才,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三个条件缺一不可):1、具备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学历及认证;2、年龄在50周岁以下;3、在该企业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满1年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二、自评资格审核申报截止后,高埗人社分局将根据报名情况牵头相关部门对企业自评资格及申请入户人员名额进行审查,汇总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及申请名额报高埗镇政府审批,获批企业名单及分配名额将由高埗人社分局以有效的联系方式告知企业。

三、办理入户企业分配名额经审批通过后,由企业通知审批通过的员工在本年度内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分厅”选择“人才入户准入资格”进行办理。(网址:)企业自评人才资格不作跨年度使用,逾期作废。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东莞市高埗镇高龙大道西11号高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联系电话:88871923、88871322-1,黄小姐

附件:

1、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的通知;

2、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入户资格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

3、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资格申请表;

4、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推荐表;

5、高埗镇“2023年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第(一)至(九)类”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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