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京日报小记者)

关于公布南京市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

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南京市教育局等7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南京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对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家长学生的合法权益,南京市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批,严格按照《江苏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苏文旅规〔2022〕1号)、《关于开展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宁文旅办〔2022〕39号)、《关于南京市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批中相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宁文旅办〔2023〕32号)中规定的准入标准、审批流程办理。截至2023年4月,经属地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我市第一批21家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取得线下培训办学资质,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下方附表)。

根据相关政策,截至2023年6月底,未经属地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擅自违法违规从事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在此一并提醒,尚未办理准入审批的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请尽快到属地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我局将分批陆续公布审批通过的白名单。同时,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注意:

1. 选择证、照齐全,有资质的正规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2. 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明确培训项目、培训要求、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切勿听信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提防合同出现“概不退费”等霸王条款。

3. 不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单次缴费不得超过5000元;主动索取正规收费发票,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5月8日

来源:南京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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