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

  一、学校简介

学校创建于1979年,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专、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群建设工程项目学校、河南省首批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强校、省级“平安校园”、省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学校、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省级“1+X”证书试点学校。

2012年以来,学校先后获批了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字化校园、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2个)、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名师工作室(2个)、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改革试点赛中职组(工程测量项目)集训基地、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河南省职业教育建筑工程施工和工程造价专业教学资源库、河南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河南省职业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河南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建设项目,学校办学能力日益增强,办学品牌日益突出,社会美誉度持续提升。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的监督下开展工作。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人事科、纪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事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专业、人数等详见《河南省水利水电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强,能为人师表;

6.年龄为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2020、2021、202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8.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省水利水电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进入“河南省水利水电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8:00至2023年4月13日18:00,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录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审核通过,进入笔试环节前须按照指定时间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准备1寸免冠照片一张(办理准考证用)。

(1)身份证。

(2)学历证、学位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须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复印件按照上述材料顺序排列、装订,审核原件后复印件由学校留存。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并及时查看(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若有问题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科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94-8260017 0394-8260019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在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的领导监督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相关信息,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及考点参加统一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含试讲)。面试满分100分,主要通过试讲进行。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个人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所有人员平均分以上,成绩有效。未到场面试的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时,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考试、体检结果等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报学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岗,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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