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4月2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4元(含税),该议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低压电器行业与宏观经济发展和全社会用电量密切相关。根据国家能源局2022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建设完成投资7,208亿元,同比增长22.8%。其中,电网工程建设完成投资5,012亿元,同比增长2.0%。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数据,2022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86,3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
具体看国内低压电器行业,根据第三方咨询机构数据,2022年,国内低压电器市场规模预计为962.70亿元,同比增长1.9%。预计十四五期间,国内低压电器市场复合增长率为3.5%,保持稳定增长。
公司所处新能源行业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22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并网容量为87.41GW,同比增长59.30%,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新增装机36.29W,同比增长41.8%;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51.11GW,同比增长74.5%。户用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25.25GW,占分布式装机规模的49.4%。截至2022年底,我国光伏发电累计并网容量392.04GW,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234.42GW,分布式光伏电站157.62GW,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66.95GW。
公司主要从事配电电器、终端电器、控制电器、电源电器、电子电器、建筑电器和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光伏电站开发、建设、运营、运维,EPC工程总包,和储能系统、BIPV、户用光伏的开发和建设等业务。
低压电器产品具有量大面广、品种繁多的特点,广泛应用于电力、工业、基建等领域。公司与经销商协同拓展、“铁三角”等多种模式的营销策略,持续深化“蓝海行动”战略举措,加大行业客户拓展力度,不断强化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全流程数智化的制造实力和端到端的交付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发布的新锐系列产品,瞄定绿色低碳、安全高效、智能物联等行业的市场需求,可为光储充微电网、智能监测、智能运维等多场景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
低压电器行业是一个竞争充分、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形成了跨国公司与各国国内本土优势企业共存的竞争格局,行业市场集中度持续提升。作为根植于中国这一全球增长最为迅速的庞大低压电器市场的龙头企业,本公司的营销网络优势、品牌优势、技术及管理优势、研发优势有助于本公司继续巩固领先地位,并持续受惠于行业的结构性变化,公司卓越的成本控制、积极的技术创新和全球化的业务布局,有利于构筑开拓国际市场的综合竞争实力,提升全球市场份额。
光伏新能源作为一种可持续能源替代方式,经过几十年发展已经形成相对成熟且有竞争力的产业链。公司深耕光伏电站领域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电站运维等领域,并凭借自身丰富的项目开发、设计和建设经验,不断为客户提供光伏电站整体解决方案、工程总包、设备供应及运维服务。
公司自上市以来,充分发挥稳固的行业标杆地位、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卓越的品牌优势及自身完整的产业链等优势,逐步实现低压电气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的转型,同时把握新能源发展契机和电改机遇,实现向全球领先的智慧能源解决方案供应商跨越式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022年末以现金方式购买浙江深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正泰(乐清)科技创新创业园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增加子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本公司已按规定对比较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459.7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78%;净利润47.20亿元,同比增长26.4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23亿元,同比增长19.4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96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043.34亿元,同比增长20.72%,所有者权益415.42亿元,同比增长18.8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3-02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炳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相关内容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1-3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9,761,514,980.79元。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4元,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约人民币851,065,790.40元,约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次分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当年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经与公司2022年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现金405,017,925.49元合并计算后,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1,256,083,715.89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1.22%。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2022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合同内容公允,定价机制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审议通过《关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360.07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核准或签订协议金额为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公允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有效规避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实现稳健经营。公司已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根据实际发展需要,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有利于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利益,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3-027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服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610万元,内控审计费90万元,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共计700万元。
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天健事务所能够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客观、公允地独立进行审计,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建议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请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连续提供了23年审计服务,该所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保持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正常运行,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鉴于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与其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相关服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3-030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担保金额: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安能”)、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源”)、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科技”))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360.07亿元。
●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并非新增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不涉及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主要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担保,均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近年来,公司新能源业务高速发展,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正泰安能、正泰新能源、太阳能科技)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360.07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76.3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不超过283.77亿元。在公司户用光伏电站资产滚动开发业务模式下,正泰安能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将随着部分电站项目转让而解除,相关电站项目转让后对应的存续担保将在3-6个月的过渡期内解除。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360.07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核准或签订协议金额为准,并拟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本次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明细如下表所示: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注1:上表中国内电站项目公司、海外电站项目公司均为正泰新能源下属控股子公司。
注2:指除上表中所列被担保方、安能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注3:上表中国内电站项目公司均为正泰安能下属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正泰安能62.54%股权。
说明:以上外币以汇率1美元对人民币6.87元、1欧元对人民币7.50元折算,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担保时的汇率折算为准。上述被担保人中国内电站项目公司、海外电站项目公司及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具体担保对象根据届时业务需要确定,财务状况尚不能确定,因此按照资产负债率超过70%分别预计。
本次预计新增担保情形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
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超出上述担保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二、 授权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预计总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
(一)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决定每一笔担保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担保事宜,并代表担保方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法律文件;
(下转B129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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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9
202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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