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中心城区加强维修资金交存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海报新闻记者 崔浩 德州报道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德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德州市住房和物业服务中心会同市房产管理中心组织召开中心城区加强维修资金交存管理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家、省、市有关维修资金监管的工作要求,印发了《关于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工作的通知》,取消原由开发建设单位先行代收再交存维修资金的方式,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先行代收再交存维修资金,对资金交存主体、时间节点、交存方式等均做出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德州市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及时登录“德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众服务平台”,健全完善楼盘信息,方便购房人交存维修资金。德州市住房和物业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陈成刚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心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市房管中心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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