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俊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13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会主席张娜因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车亚平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核定2023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余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7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通过;其他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票通过,其中议案8涉及关联交易,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长电宜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三峡电能有限公司、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2023年5月25日、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源伟、王应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方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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