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重庆新禹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禹能源”)持有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49,528,9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2%。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3月10日至3月30日,新禹能源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7,18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禹能源持有公司股份92,344,5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
2023年3月31日,公司收到新禹能源发来的《关于减持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结果的告知函》,2023年3月10日至3月30日,新禹能源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7,18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禹能源持有公司股份92,344,5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说明:减持计划具体实施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5日、17日和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临2023-012号)、《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暨减持股份进展公告》(临2023-015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临2023-017号)以及《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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