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北京省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本年度北京市二造报名时间为4月10日至14日14:00,考试日期为5月14日,本次考试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地 区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
详情内容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 号) ,《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 号) ,北京市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交 通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关于贯彻执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 社事业字〔2020〕4 号) 精神,现将北京市 2023 年度二级造价 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地区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设置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考全科”“免一科”和 “增专业”3 个报考级别,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条件正确选择相 应报考级别。
考试设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 计价实务》2 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 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专业科目 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 4 个专 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 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 参加全部 2 个科目考试 (报名系统中选择“考全科” 级别)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 (或高等职业教育) 学历, 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1 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 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 (或高等职业教育) 学历,从事工程造价、 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2 年。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1 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 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1 年。
(二) 参加 1 个科目考试 (报名系统中选择“免一科”级别)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1. 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有效期截止日期 须在 2016 年 3 月 2 日以后);
2. 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 (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 (认证) 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 业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生。(通过专业教育评估 (认证) 院校 名单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建筑 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 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 (认证) 结论的通告》 (土建专业评估通告)〔2021〕第 2 号为准。)
(三) 参加 1 个科目考试 (报名系统中选择“增专业”级别)
已取得北京市颁发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四) 报名条件说明
1.以上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 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2.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3 年12 月
31 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
四、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 一) 考试实行封闭 2 个小时管理,开考 5 分钟后一律禁止 进入考场,2 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离场。
(二) 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三)《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为主、客观结合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客观题用 2B 铅笔填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为客观题,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 四) 本次考试考场资源全市统筹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 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 试服务频道”(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 ,进入“考试报名” 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老考生”是指已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 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和报考级别为增专业的人员;其余人员为“新考生”。
1.“老考生”
(1) 提交报名信息时间:2023 年 4 月 10 日至 4 月 14 日 14:00;
(2) 网上缴费时间:2023 年 4 月 10 日至 4 月 17 日。
2.“新考生”
上传证明材料包括:
(1) 学历和学位证书;
(2) 持军队成人学历毕业证书报考的人员还须上传能证明 其入学时为现役军人的证件 (如军官证、转业证、退伍证等);
(3)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 报考人员,还须上传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
(4) 报考“免一科”级别的人员还须上传已取得的全国建 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无 需上传),或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 (乙级),或经专业教育 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学 历) 证书。
上述证件、证书或证明均须上传其原件的清晰图片。
3.2022 年因疫情取消本项考试,为保障广大考生权益,2022 年已在北京地区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若本次报考级别不变,网 上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可免于资格审核,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即 可。
4.本项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 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均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 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5.报考人员报名时如遇问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 务指南”栏目,点击查看“问题解答”。
(二) 准考证打印
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 2023年 5 月 9 日至 5 月 14 日登 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 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 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 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 2019 年版《全国二级造价 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详见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 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建标造函〔2018〕 265 号)。
六、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 一)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全科”级别的人员须在 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一科”或“增专业” 级别的人员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专业科目。
(二) 2022 年因疫情取消本项考试,为保障广大考生权益, 2022 年在北京地区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此前取得的合格成绩 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三) 考生可于 2023 年 9 月上旬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查 询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也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另行公布。
( 四) 按照《关于启用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 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1〕4 号) 和《关于试 点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电子合格通知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 发〔2019〕80 号) 精神,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启用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考试合格者,可登录北京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个 人办事”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下载并打印相应 电子资格证书或电子合格通知书。
七、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 一) 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 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
〔2022〕375 号) 规定,本项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45 元。
(二) 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 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 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 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根据短 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 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 相关事宜。
(三) 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 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 机号、参加考试年度及考试名称发送至邮箱 kszxcw@rsj.beijing. gov.cn。发送邮件后的 3 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回复,并解决相 关电子票据问题。
八、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 一) 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
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1 号) 处理。
(二) 考生考试时应妥善保管自 己的答卷,防止他人抄袭, 考试结束后通过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 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九、社会监督和咨询电话
( 一)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 构无合作关系。
(二)纪检监察监督举报:/
(三) 考试咨询电话:12333
附件:审核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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