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

天津离婚律师董桂彬

在天津,离婚需要一定的手续和证件。以下是需要准备的材料:

1.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公章。

2.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离婚协议书,需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户籍所在地公证机关的公章。

4.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在提交以上材料之后,需要前往当地的民政局进行办理。一般情况下,民政局会进行审查和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然后进行离婚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有争议或者无法达成协议,需要进行法律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并颁发离婚证书。

总之,无论如何,离婚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需要慎重考虑并妥善处理。同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办理。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