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东北电气(00042)公布,2023年2月7日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琼96民初599号民事判决书,海南省一中院就抚顺电瓷制造有限公申请东北电气连带赔偿责任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现对本案作出的一审判决结果披露如下。

原告抚顺电瓷公司与被告东北电气公司、第三人高压开关公司、第三人隔离开关公司之间执行异议之诉讼纠纷,经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2019)琼96民初3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追加第三人高压开关公司为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抚中执字第00140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未出资的范围内对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抚中民初字第00064号民事判决确定的隔离开关公司所负抚顺电瓷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021)琼民终537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现法院生效判决已确定,隔离开关公司、高压开关公司对抚顺电瓷公司承揽加工款1125.82万元及利息负有清偿责任。抚顺电瓷公司已向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追加高压开关公司为被执行人。但是高压开关公司目前没有任何资产可供执行。

原告认为东北电气公司作为被执行人高压开关公司的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特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抚顺电瓷以“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为由,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2021)琼民终537号民事判决书、(2019)琼96民初38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渖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具体债权数额为承揽加工款1125.82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1年3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及案件诉讼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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