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贾宏博)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第四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河北省共有2家农民合作社、2家家庭农场入选。这批案例集中体现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责任担当,充分展现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首创精神,突出彰显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作用。
邢台市南和区金沙河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小麦收获现场。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供图
其中,邢台市南和区金沙河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通过成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学校,聘请专家现场授课,不断加快农技人才队伍建设;秦皇岛小江蔬菜专业合作社打造了“合作社+公司+基地+科研院校+协会+农户”的新型产业联合体,闯出一条“研产销”联合体的发展新路;保定市望都县润泽家庭农场依托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助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邢台红满天家庭农场则应用先进技术、实施标准化生产,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保定市望都县润泽家庭农场游客采摘樱桃。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供图
为引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农业农村部自2019年以来持续开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征集推介工作。2022年,农业农村部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强素质、外强能力、稳粮扩油、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择优确定了57个农民合作社、46个家庭农场作为第四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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