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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考办、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文件精神,在原定2023年4月15日、16日的考试科目安排不变的基础上,增加4月22日、23日两天考试时间,供我省2022年10月因疫情影响停考的四市一区(大同市、朔州市、临汾市、运城市、晋中市榆次区)的考生报考。
来源: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责编:翟步庭 校对:李青 审核:甄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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