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那么,在工作过程中,如何落实好第四十三条这一法定义务呢?首先,我们先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对于关于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的规定,提出了哪些要求。
2.通过对管理制度的安全教育培训,使得相关人员知道危险作业的定义、范围、内容、流程和安全作业方法,能够正确地贯彻执行好管理制度;包括填写作业票的人员能够正确的填写作业票,并根据作业内容有针对性的制定好安全措施,并具有可操作性;审批人员能够严格审核作业内容和安全措施,确保措施充分、实用和有效;监护人员能够指导作业内容、风险点、潜在事故、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作业人员能够清楚作业内容,作业方法,安全风险,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已经制定的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安全管理人员也应当知道相关的内容和要求;
3.要严格落实作业现场制定的安全措施,使得作业人员严格按照作业票制定的安全措施执行,相关作业安全风险控制行之有效, 措施执行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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