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1、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选聘事业编制人员60名

2、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面向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类2023届高校毕业生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50名

3、滦南县面向高校毕业生专项选聘教师40名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2023年选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满足学院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60名。为做好此项工作,保证选聘工作顺利进行和客观公正,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31日至2005年3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7.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8.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1、2022、2023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9.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2023年8月1日及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留学回国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于3月31日在唐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等网站发布选聘信息。与此次招聘相关信息发布请考生关注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8:00——4月10日17:00(如有调整,以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登录学院官网(),进行报名。

3.应聘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一份(正反面在一页);

(2)普通类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扫描件一份;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须出具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扫描件且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扫描件;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须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扫描件各一份;

(3)近期蓝底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4)资格证扫描件一份等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学院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面试

面试包括适岗性评价和面试,适岗性评价、面试时间将于开始前7日在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查阅。

1.适岗性评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大于等于5:1时,进行适岗性评价;小于5:1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适岗性评价主要是对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资历经验、心理状况、仪态风貌等方面进行测评,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60分及以上按成绩由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按5: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内容与应聘专业岗位相关,时间10分钟。面试采用试讲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教学能力、专业能力、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多方面测评。测评小组成员按照不同应聘岗位分别对应聘人员进行测评,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60分以下不予录取。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适岗性评价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考察由学院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内容主要有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综合分析能力等情况。考察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选聘结果在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个工作日。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确定的拟聘人员经学院党委会研究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未满期间因故不能在岗工作的,试用期顺延。

(特别提示: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25号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8832196,8832387

电子信箱:gzyzp8832196@163.com

2023年3月31日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2023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满足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师资的需求,依据《唐山市2023年教师专项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拟面向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类2023届高校毕业生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5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类2023届省级以上重点师范院校(详见36所省级以上重点师范学校名单)和 国家“双一流”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精神,已经与相关县区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

三、选聘数额

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50名(详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选聘工作根据选聘数额变化分批开展。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证条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严格要求“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7.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4月5日至2005年4月4日期间出生)。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本次专项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发布公告,选聘过程中的通知事宜也将在此网站进行发布,请随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邮箱报名:2023年4月5日8:30-4月12日5:00 ;

现场报名:2023年4月18日8:30-17:30。

2.邮箱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汇总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hgjykxp@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如:李四—139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选聘工作日咨询电话:0315-2910705。为了防止网络拥堵,请考生尽量不要在报名截止时间点发送报名材料。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扫描件一份;

(2)2023年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且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不能提供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普通类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手签字版扫描件;

(4)《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登记汇总表》电子版;

(5)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

(6)其他能证明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注:现场报名的人员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4.资格审查: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由教育办和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核组,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邮箱报名:

资格初审结果通过邮箱反馈,请考生注意关注。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4月18日8:30-17:30;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面试程序。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考生当场告知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

面试具体事项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通知,请注意关注。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9日

面试地点: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面试以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均为应聘学段相应学科教材,题目自己确定。主要考察应聘者对教材重点和难点的把握、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教学环节设计和指导、专业基本理论实践和运用等,测试时长不超过10分钟。答辩环节由评委提出1-3个问题,答辩时长不超过5分钟。

面试采用体操打分法,评委当场赋分,按照面试成绩择优确定聘用人选。面试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通过河北师范大学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学校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唐山市人社局备案,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般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国家规定落实相关待遇。被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最低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调动。

按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人员兑现唐山市凤凰英才3.0、4.0政策和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人才引进政策。

六、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签订协议书、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滦南县2023年教师专项选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滦南县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满足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师资的需求,依据《唐山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专项选聘工作实施方案》(唐教人[2023]2号)文件精神,拟面向高校毕业生专项选聘教师40名,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综合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和省级重点师范大学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进行选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58)号精神,已经与相关县区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注: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3届毕业生本科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应聘人员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选聘数额

本次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40名。详见《滦南县2023年教师专项选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根据我县各学校选聘进展情况可动态调整选聘数额。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先报名应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严格“持证上岗”。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7、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31日至2005年3月30日期间出生)。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2、失信被执行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从2023年3月30日起在选聘学校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31日9:00—4月6日17:00;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lnx2020jszp@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代码-联系方式(如:李四—第一中学—专技岗位1-139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应聘人员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滦南县2023年教师专项选聘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核

滦南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核组。资格审核组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面试程序。

(四)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测试办法,以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拟在河北师范大学设招聘点,报名人员就近参加面试。

试讲内容为应聘学段相应学科教材,课题抽签确定。主要考察应聘者对教材重点难点的把握,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教学环节设计、专业基本理论实践运用等。试讲准备时间25分钟,测试时间10分钟。招聘小组评委当场赋分,取所有评委平均分,按照试讲和答辩总成绩择优确定聘用人选。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

按照拟聘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拟聘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中共党员,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

确定拟聘人选后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

由县教育局按照规定组织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选聘工作小组按照《公告》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九)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完整档案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滦南县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审批。

(十)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滦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本次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三年。

六、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报到、体检、考核、签约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咨询电话:0315-4123089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滦南县教育局

2023年3月30日

唐山你好 (tangshan_nihao)

综合整理发布 转载请注明来源

来源:中国唐山 河北师范大学网站 编辑:阿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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