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推动企业发展,质量赢得消费者满意。为了进一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3年常州市质量强市奖补资金申报指南》,最高支持标准达100万!

01

支持范围

(一)质量管理奖励

1、政府质量奖项目

(1)首次获得“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或“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分别按最高100万元、50万元奖励;首次获得“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或“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个人,分别按最高20万元、10万元奖励;

(2)首次获得“常州市市长质量奖”或“常州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分别按50万元、10万元奖励;首次获得“常州市市长质量奖”或“常州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个人,分别按10万元、5万元奖励。

2、“江苏精品”项目:首次获得“江苏精品”认证的单位,按10万元奖励。

(二)标准化奖励

1、标准研制项目

主导制定国际标准,按不高于100万元奖励;主导制定国家标准,按不高于50万元奖励;主导制定行业标准,按不高于20万元奖励;主导制定省(市)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按不高于5万元奖励。

2、标准化技术组织项目

(1)新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际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国际专业标准化工作组工作的,分别按不高于100万元、不高于50万元、不高于20万元奖励;

(2)新承担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国家专业标准化工作组工作的,分别按不高于50万元、不高于30万元、不高于10万元奖励;

(3)新承担江苏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按不高于20万元奖励。

3、标准创新贡献奖项目:获得省标准创新贡献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按不高于20万元、6万元、3万元奖励。

4、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分别按不高于15万元、不高于10万元奖励。

5、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国家、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分别按不高于8万元、不高于5万元奖励。

6、标准化活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不高于10万元奖励。

02

申报程序

1.线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常州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点击“政策服务”版块,选择对应申报项目进行申报,上传相关资料,上传资料应与书面申报资料一致,所有材料应扫描在一个PDF中上传。

2.线下申报:书面申报材料须以辖市(区)为单位,由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汇总并报送至常州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窗口(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2号三楼D1窗口)。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应具备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应加盖组织公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3.受理时限。申报单位线上和线下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辖市(区)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

*具体申报材料及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附件:

1.2023年常州市质量强市奖补资金申报指南

详细信息请浏览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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