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是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提前退休政策产生于计划经济年代,在计划经济时期劳动生产力落后、保障渠道单一的情况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对职工的身体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保护作用。一直以来,地方对提前退休工种审批都有严格的规定。今天来说说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相关规定。
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年龄规定
根据地方1978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从事特殊工种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后1999年,原劳动保障部下发《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地方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男性调整为年满55周岁。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从事特殊工种岗位的工作时间的规定
1999年,原劳动保障部下发《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地方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如下:
三、特殊工种目录
特殊工种目录仍按原地方劳动行政部门和各个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执行,暂没有批准新的特殊工种,具体目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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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工种办理申报退休手续
1、特殊工种提前备案。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库运行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凡有符合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的用人单位,应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2、个人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是需要个人主动申请才可办理。
3、提前申报。公司至少提前一个月对符合条件的从事特殊工种人员,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包含个人档案以及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凭证,包含从事特殊工种劳动合同、考勤、工资表、备案表等。
4、公示。对符合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人员,在用工单位和人社网站进行公示。
总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有严格审批程序,近年来,地方多次发文强调严格控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实施范围,不得自行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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