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印发《东莞市工贸企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有关规定,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依法查处从业人员无证或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监管,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放、信息查询、管理使用秩序,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秩序。

1、用人单位不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或证书真伪情况,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的行为;

2、特种作业人员未参加安全生产培训考核,采取虚假方式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

3、特种作业人员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

4、培训机构、考试点管理不规范,监考不严格,考试舞弊行为;

5、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时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严重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

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明确特种作业岗位设置及职责,全面梳理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并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有假冒操作证或无证上岗的要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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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为假冒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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