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安排通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全年安排10期考试,具体时间请咨询。
二、报考人员条件
(一)初学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申请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4.在特种作业培训单位通过初次取证培训;
5.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复审条件
1.持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2.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3.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在特种作业培训单位通过复审培训。
三、报考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初次申请的报考人员需要提要以下材料:
(一)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清晰、完整,须本人签字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
(二)文化程度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清晰、完整,须本人签字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
(三)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版证件照(申请表与学时证书彩照同版);
复审人员除提交前款材料外,还需要提交由本市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
四、报考方式
(一)考生在报名考试时,由考生所在培训单位汇总有关材料,经安全生产考试点审验合格后,统一向市应急管理考试中心提交。
(二)外省市在京务工人员报考特种作业的,可以在本市报名参加培训、考试。
详情咨询请私信了解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