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乌海日报)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电子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

内建行函〔2023〕114号

各盟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兴安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通辽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满洲里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现将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电子证书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C0304-2022)》标准,自2023年3月15日起,我区启用新版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证书底版,各专业编号规则同步更新,具体样式和规则见附件1、2。

二、持有现行有效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需在2023年5月30日前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选择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换证事项,上传个人照片(照片文件存储容量不得超过50kb)。补录期间,新旧底版电子证书均可正常使用。2023年6月1日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旧版电子证书失效。

补录路径:个人登录自治区政务服务网,直通部门选择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选择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换证,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

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应妥善保管个人电子证照,我厅推行亮“电子证”,如确需使用纸质版证书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可自行打印。

四、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网站以及其微信小程序“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电子证书信息公开和查询验证服务,各级住建部门、有关企业和人员可通过网站查询或微信小程序扫描照面二维码,实时读取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存证数据和最新状态,进行比对验证,也可通过“蒙速办”APP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进行查验。  

附件:

1.特种作业编号及专业对应规则

2.新版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特种作业首次申请操作手册

4.照片处理器

2023年3月17日

附件下载1:附件1 特种作业编号及专业对应规则.pdf

附件下载2:附件2 新版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pdf

附件下载3:附件3 特种作业首次申请操作手册.pdf

附件下载4:附件4 照片处理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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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编辑:刘思雨

初审:李刚 赵永强

终审:杨延岭

出品:乌海日报社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乌海日报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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