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1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0,845,3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785,082.0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净利润比例为20.1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建筑领域的一体化服务。主要业务包含工程技术服务和新型建筑材料生产销售,业务范围包含工程设计、工程检测、工程设计与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全过程咨询、建筑节能、碳中和、职业培训、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特种施工、绿色建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精密检测仪器的研发与制造等。
1、工程技术服务
(1)工程检测
工程质量检测是指为新建、在建的建设工程,包括与建筑物有关的地基、建筑材料、施工工艺、建筑结构等,提供全方位的质量和性能检测、安全和可靠性鉴定,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鉴定报告。
公司的检测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苏州检测、吴江检测、太仓检测、中测行检测、新高桥检测、徐州宏达检测和常熟检测承担。拥有的资质较为齐全,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机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水运工程材料甲级、水运工程结构(地基)甲级、 公路工程桥梁隧道专项 )、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江苏省司法厅司法鉴定机构(微量鉴定)、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资质、中国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资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江苏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综合一级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检测机构资质、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评估资质、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企业作业资质、上海市节能服务业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企业登记、建材产品认证机构、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等级AAA 、高新技术企业等,业务可涉及房建、市政、道路、桥梁、轨道交通、水利、水运等多个方面。苏州检测为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质量信用A级企业、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专业委员会论文“优秀组织”奖、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点工程劳动竞赛先进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康杯”竞赛组织工作优秀单位、苏州市质量奖、苏州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三等奖、苏州市住建系统一线岗位职工“红色工匠”建筑材料检测员(水泥物理性能检测)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中测行检测获评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
(2)工程专业施工
公司的专业施工主要包括城市更新和建筑防水。
①公司的结构加固、老旧小区改造、增设电梯、智慧城市等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城市更新承担。城市更新公司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一站式城市更新服务商,业务聚焦于城市更新与城乡融合领域,重点发展既有建筑改造与修复保护、城市生态修复与乡村振兴、闲置产业盘活与升级、建筑信息化技术研发、智慧城市等产业,为城市化建设从增量开发转型为存量改造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②公司的建筑防水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建科防水承担。建科防水成立于1987年,是苏州市最早的专业性建筑防水公司之一,主要从事建筑防水等施工业务。
(3)工程设计
公司的设计业务主要由子公司建科设计承担。建科设计主要从事建筑设计等工程技术服务,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乙级资质。建筑设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业务范围涵盖公共建筑设计、居住建筑设计、工业与研发建筑设计、园林景观设计、装饰设计等各类建筑设计业务。近年来,公司在建筑BIM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与咨询、城市更新改造、全过程咨询和EPC工程总承包等方面都进行了布局,逐步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2022年,建科设计8个项目荣获苏州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6个。
(4)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管理,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公司的监理业务主要由子公司建筑监理承担。建筑监理拥有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化工石油乙级、通信工程乙级,机电安装工程乙级、农林工程乙级、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公路工程乙级,可以开展监理(公共建筑、住宅、厂房、市政、通信、化工石油、机电安装、轨道交通)、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BIM技术咨询、第三方安全咨询业务。
(5)其他技术服务
公司的其他工程技术服务主要包括建筑节能、培训学校、工程咨询等。
建筑节能是指在在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维修、养护、拆除等建设活动全过程中,通过可持续的低碳解决方案(节能评估、超低能耗建筑咨询、能耗分项计量、节能诊断、节能改造等),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用能需求,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从而实现节能降碳,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建筑节能是关系到我国建设低碳经济、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工程咨询是指遵循独立、科学、公正的原则,运用工程技术、科学技术、经济管理和法律法规等多学科的知识和经验,为政府部门、项目业主及其他客户的工程项目决策和管理提供咨询活动的智力服务。公司的工程咨询业务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前期咨询、招标代理、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第三方安全服务、BIM项目管理、行业发展政策研究与咨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等工作,先后完成了数十项工程咨询业务,多次荣获省市工程咨询优秀成果奖。
公司设有培训学校,主要从事建设行业技术岗位培训工作,是江苏省建筑产业现代示范基地、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实操考核基地、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训学校自创办以来,为社会培养了大量建筑行业的专业技能人才。
2、新型建筑材料生产销售
公司的新型建筑材料生产、销售主要由子公司姑苏新材承接。姑苏新材先后推出了“姑苏”、“南方姑苏”、“凡柯特”、“苏城”、“苏研”等系列品牌的产品,包括防水卷材、防水涂料、保温材料、修缮维护材料、装饰材料等近百种建筑材料,广泛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隧道、地铁、管廊、交通工程等场合。姑苏新材是高新技术企业,设有江苏省高性能建筑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筑防水行业标准化实验室,现有授权发明专利30余项,高新技术产品10余项。企业先后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并获得中国绿色产品、中国绿色建材、苏州制造等重量级认证。同时荣获有“中国著名品牌”、“全国质量保证放心产品”、“江苏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等十余项殊荣。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明显变化。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3-012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在公司旺山总部基地,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长吴小翔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并对管理层2022年度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对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过程中的勤勉尽责给予充分肯定。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同意《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并对审计委员会各委员2022年度履职过程中的勤勉尽责给予充分肯定。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认为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符,并同意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2023-014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董事会关于本年度现金分红不足当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净利润30%的原因说明:公司的战略规划对业务拓展和产业投资等做了一定布局,计划需要大量的资金。经公司综合考虑,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2023-015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2023-01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
听取、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并同意按方案实施。
其中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2023-01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议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 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3-015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8月11日下发的《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7号),公司于2017年8月公开发行新股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13.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8,320,000.00元。所募集资金款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保荐费26,415,094.34元后于2017年8月30日分别汇入公司在托管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98,32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38,396,226.3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9,923,773.6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7]B126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余额合计19,733,759.29元,本年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配套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冯国宝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9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068,68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4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150,296.4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4,150,943.39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4,999,353.10元。上述资金于2020 年6月30日在扣除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及承销费用10,000,000.00元(含税)后,剩余189,150,296.49元分别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款项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苏公W[2020] B056 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已销户,本年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涉及到由全资子公司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苏州市姑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承建的募集项目,分别与相关银行另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监管协议执行。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配套募集资金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园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吴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监管协议执行。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2017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其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自有资金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中的55,897,967.3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自有资金投入事项已实施完毕。
2、配套募集资金
公司2020年8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自有资金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中的34,860,120.8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34,860,120.80元置换项目前期自有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2022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00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尚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注
注: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为“综合性检测机构建设项目”、“绿色建筑技术研究与工程服务建设项目”、“企业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创新建筑技术工程研发中心项目”等项目进行结项,本次结项完成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同时,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4,659.80 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净收益,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将所有募集资金账户节余资金共4,581.00万元转出募集资金账户,并于转出当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明细如下: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对募投项目的投向进行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配套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3-017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进行分析,评估是否产生减值迹象,对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公司测算,本年共计提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2,776,865.79元,详细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32,776,865.79元,公司2022年末所有者权益相应减少32,776,865.79元。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及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 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3-019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4月18日(星期二) 下午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11日(星期二) 至04月17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szjkj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11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利润分配情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4月18日 下午 14:00-15: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4月18日 下午 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吴小翔
独立董事:李丹云
财务总监:任凭
董事会秘书:许业峰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4月18日 下午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11日(星期二) 至04月17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周晓文
电话:0512-68286356
邮箱: zqb@szjkj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3-013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在公司旺山总部基地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陈健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符,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2023-014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根据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公司建立健全了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正常业务活动;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报告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全部情况。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2023-015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2023-01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
同意《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计算,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2023-01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 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3-014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03,228,525.37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合理统筹公司未来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近年业绩情况以及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情况,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1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0,845,3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785,082.0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净利润比例为20.1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出席董事同意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公司本年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比例为20.14%,现金分红比例不足30%的主要原因为:
公司的战略规划对业务拓展和产业投资等做了一定布局,计划需要大量的资金。经公司综合考虑,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是在合理统筹公司未来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近年业绩情况以及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情况下作出的方案。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是在合理统筹公司未来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近年业绩情况以及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情况下作出的方案。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特别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 月11 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3-016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张彩斌,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是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20 年 11 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1人;最近一年(2022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2,825.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6,599.0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369.97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3家,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综合,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审计收费总额6,35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公证天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通知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邓明勇
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东尼电子(603595)、建研院(603183)、浙文影业(601599)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方蕾
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东尼电子(603595),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雅芬
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 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博瑞医药 (688166)、安洁科技(002635)、金时科技(002635)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公证天业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从事证券业务相关资格,已多年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并且在以往审计过程中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从事证券业务相关资格,已多年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并且在以往审计过程中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相关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 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3-018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建研院旺山总部(苏州市吴中区北官渡路82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5日
至2023年5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公告(2023-01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1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北官渡路82号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0512-68286356
4.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待会会议的,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由法人单位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以2022年5月4日16点30分之前收到为准)进行登记,并注明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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