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洁

当前,我省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老龄人口规模大、增长速度快,子女不在身边的比例大幅上升,空巢化独居化加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已成为当务之急。

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催生了新型养老方式的诞生,多元主体的加入使得智慧社区养老方式愈发成熟。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是以社区为核心,利用互联网数据平台,为居家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的一种创新模式。该模式包括两层含义:智慧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在“互联网+养老”的大背景下,智慧养老将网络信息技术与传统养老、社区组织有机结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学技术,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便捷且优质的服务。

同时,利用社区深入基层的特点,着力发挥社区的作用,以社区为中心组织,选择专业服务机构、监督服务机构为老人提供日常护理、健康服务和安全监管等创新化、专业化、智能化的服务,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其关键在于对老年人身体健康和日常安全管理的正确认知,以及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整合社区、医院、服务机构和政府资源。总而言之,这是一种居家、社区、互联网“三位一体”的创新养老模式。

目前,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在服务供给方面,无论是养老服务的基础设施,还是与之相对应的制度建设,都不够完善。所以,要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步伐,积极推动各项科技创新项目服务与养老事业发展,着力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各种问题。

一、完善智慧社区养老服务法规和服务标准

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离不开法律政策,也同样需要政府的正确有力引导。目前颁布的智慧社区养老服务政策中,一些文件大部分都以意见、通知为主,相关的法律条款等政策文件数量较少。为了促使智慧社区养老服务普及和发展,要在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的制定上引起足够重视。

政府要出台针对智慧社区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完善养老服务信息标准体系,对养老服务在内容上进行统一规定,进一步设立更加明确的服务标准,为智慧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创造规范有序的环境。要建立和完善智慧社区养老服务在监督上的内容,需要政府在养老服务提供的过程中,充分发挥监管职能,通过对事前、事中和事后多方位的监督管理,促使智慧社区养老服务在水平及质量上提升。

养老服务在内容上以及过程中非常灵活,智慧社区养老服务人员容易在素质和水平上存在差异,这就需要政府出台非常明确的操作规范和服务标准。就目前现状来看,养老服务内容和质量上的考核标准缺乏详细的规范,智慧社区养老服务要依据本地智慧社区发展的情况,积极采纳养老服务行业的有效举措,制定符合养老服务规范化的法规及其服务标准,进一步提升智慧社区服务层次和水平。

二、拓宽智慧服务内容

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社区等服务供给主体,应充分调动主观能动性,从受众群体的实际需求出发,通过个体调查访问、按需分类归纳等方式,掌握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深入分析其与现有服务供给间的矛盾,提出具有主体广泛性、个体针对性的智能化养老服务方案,实现供需关系的普遍适配与高效衔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及时了解老年人的新特征、新需求,适时提供新服务。持续优化服务结构,实现用数据提供需求、以需求带动供给,最大化提升供需效率,保持供求关系的精准匹配。

自上而下的服务供给体系难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智慧社区除了提供集中统一的养老服务外,还应重视个体差异,通过加大调研力度、增设信息收集渠道等方法收集老年人个性化、特殊化需求,为个体量身打造服务体系,实现定制服务,保证老年人在服务体验中的舒适与个性,构建实际需求场景,实现养老服务的全方位与多层次。

三、推广智慧养老模式

不同于传统养老,智慧养老方式新颖,出现的时间较短。老年人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弱,且对于智能产品的使用存在障碍,导致智慧社区养老服务的推广面临困境。

在调查中发现,很多老年人对智慧社区养老服务还比较陌生,一些老年人只是听说过,并不知道具体能提供什么服务项目。政府首要任务是加强智慧养老服务的推广,让老年人了解和接受智慧养老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尽快解决老年人对服务熟悉程度低这一问题。充分发挥社区的优势作用,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工作人员讲解等多种方式向老年人进行宣传,普及智慧养老产品。同时,让老人家属共同参与到智慧养老宣传当中,通过各方努力让老年人转变传统的养老方式,接受便利优质的智慧社区养老服务。为老年人设置专门的沟通渠道,收集关于养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便于老年人及时反馈问题。

政府应该加大对智慧养老服务的投入,增加对老年人参与智慧社区养老服务的补贴力度,尽可能地降低老年人自费的比例,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从而使其享受到普惠性的服务。政府也可以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来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最大程度地平衡和提高智慧养老各行业主体的产业利润率,从而降低服务的价格,提高老年人的消费意愿与购买力。

四、加大吸引人才力度

我国智慧社区专业服务人才数量少是一个共性问题,政府应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来吸引专业的技术人员、照护人员加入智慧养老行业,通过财政补贴、奖励、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会福利等措施增强行业吸引力。对待业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在掌握专业的技能后加入智慧社区养老服务,填补服务人员的空缺。提升在岗养老服务人员的技能水平,使其适应新型化、智能化的养老服务方式。高校应尽可能多地开设智慧养老相关专业,如应用技术专业、社会工作专业、老年护理专业等,扩大智慧社区养老服务人员的储备。

五、明确供给主体职责

智慧社区养老服务的提供需要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社区以及家庭成员的共同参与。

政府要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建立服务标准;加强财政扶持,设置专项资金,由专设机构进行监管,规范各个环节;深入智慧社区养老服务市场,充分做好调研,设计个性化产品,满足不同老年人的需求。

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降低服务价格,提高老年人的购买力。社会组织广泛吸纳资源、激发社会活力,提供多社会化服务,创新智慧社区养老服务方式。以社区为单位建立服务站点,与周围商圈建立联系,发挥社区的集中优势,让老年人在熟悉的环境中享受养老服务。同时,充分发挥家庭的作用,子女要对父母多关怀照顾,提供情感支持,在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社区和家庭的共同作用下,为老年人营造一个健康、现代、智能的生活环境。

总之,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构建新型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了新思路,对于改善老龄人口生活质量、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老龄产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因此,在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上应该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鼓励市场、社会组织等多主体进入,降低政府负担,提高运行效率;同时,政府也应当注重服务精神,通过服务机构反馈的老年人多样化服务需求,为其他服务主体提供借鉴,强化基层养老服务机构的自治性,推进政府、服务机构、公民相互之间的对话沟通与共同治理。

(作者单位: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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