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发布了关于新增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的公告,全文如下: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

关于新增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东丽交警支队拟启用新增115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用于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如: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超速行驶、天津市规定时间及范围内车辆“闯限行”),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相关点位将于2023年3月28日开启,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

2023年3月14日

违法处罚标准

1. 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2.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3.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4.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处200元罚款,并记0分。

5.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6.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并记1分。

7.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8. 天津市规定时间及范围内车辆“闯限行”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9. 超速百分之十未到百分之二十、超速百分之二十未到百分之五十、超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超速百分之十未到百分之二十,处200元罚款,不计分;超速百分之二十未到百分之五十,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超速百分之五十以上,处200元罚款,并记12分。

点位明细

东丽区启用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点位明细↓

来源:天津东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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