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焊作为一项特种作业,无证违规上岗无疑是十分危险的。面对这种违法行为,连日来,江南公安分局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查无证电焊违法行为。
4月20日,江南公安分局联合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对辖区某铝合金门窗店检查中发现,店主王某某在明知自己没有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操作证的情况下,仍通过使用焊接的方式进行明火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王某某因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被江南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无独有偶,在对开发区某户外用品有限公司进行联合消防安全检查时,民警发现员工朱某某在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操作证的情况下,违规进行焊接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朱某某因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被江南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4月18日以来,江南公安分局共出动警力219人次,检查出租房334户,检查单位60家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54处,办理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案件4起,行政拘留违法明火作业人员4人次。
警方提醒:
电焊引发事故并不是偶然,这与工人违规操作和无证作业有很大关系,一但忽视将会酿成大祸。因此在进行电焊操作时,一定要持证上岗。
电焊作业注意事项
电气焊割属明火作业,焊点温度通常可达3600℃—6000℃, 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危险。在焊接时有大量火花高温焊渣飞溅,当飞溅到或接触到木材、棉麻等可燃物上,能阴燃蔓延,造成火灾;当接触到易爆气体时很可能就会引起爆炸。
01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02
高危场所和重要场所进行电焊作业必须经过安全管理人员批准,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得施工。
03
进行施工作业前要了解周围的情况,清理焊接施工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材料。
04
不得在附近有明火作业的地点电焊。
05
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彻底清理不得进行电焊作业。
作者|胡晨歆 张婷婷
编辑|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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