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徐州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随着《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徐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等文件的发布,2023年的徐州职工医保待遇较之2022年的有了不小调整,下面就带大家具体看看2023年徐州职工医保待遇!

2023年徐州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待遇

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7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350元。

最高限额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000元。

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A级定点零售药店,在职职工报销比例7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85%。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含县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比例6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75%。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6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70%。

2023年徐州职工医保门特待遇

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10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500元:

恶性肿瘤(放疗、化疗、介入治疗、生物靶向药物治疗、内分泌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腹膜透析、非透析治疗)、血友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肺结核等。

不设起付标准:

严重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向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情感障碍、其他严重精神障碍类疾病)

最高限额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报销比例

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按同等级别住院报销比例,A级药店购药的,报销比例按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

严重精神障碍实行按病种收付费,结算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由医保基金全额支付,个人无自付;不具备执行按病种收付费条件的,可按项目支付,不设起付标准。

2023年徐州职工医保住院待遇

起付标准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2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10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5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25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10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500元。

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退休人员50元),但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300元(退休人员15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200元(退休人员100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100元(退休人员50元)。

最高限额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报销比例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8%;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3%;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6%。

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的人员的个人自付比例按规定的50%执行。

县级医院升格为三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设为二级医院,收费标准未相应升级的,医保仍按照原级别支付;收费标准升级后,医保按升级后的级别支付。

2023年徐州职工医保大病保险待遇

起付标准

一个年度内,因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上年度全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最高限额

职工大病保险基金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报销比例

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报销比例70%;1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80%。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徐州市各级《特困职工证》的家庭成员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的人员,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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