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女子趁丈夫不在,和厂里的临时工暧昧,两人情到深处不禁发生关系,可意外被丈夫发现,丈夫一气之下将临时工打成重伤,事后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还要赔偿男子的医药费。

李某外貌保持得不错,嫁给丈夫张某后,一直对张某不太满意,虽然张某是工厂老板,可是在夫妻生活方面还是比较单调的。

在员工的眼中,李某的福气不差,不只是外貌好,婚姻还幸福,张某将赚的钱都拿给李某,保证衣食无忧。

都说女人三十如狼、四十似虎,40岁的王某在生活上花费不少,可是在婚姻之中,呆头呆脑的张某让她感觉很平淡,少了一点激情。

可是,张某并不这样想,他认为给李某好的物质生活,就是对妻子好,可是李某并没有这样认为,认为是丈夫的问题,没有多多陪伴她。

这个时候李某遇到一个解决她个人问题的陈某,陈某是张某雇佣的水电工,此前帮助过家里清理下水道。张某认为陈某不错,才让他留下。

不料,李某慢慢对陈某有好感,经常主动上前搭话,并邀请他一起吃饭,开始了一段扭曲的婚外情,一开始,陈某对这段婚外情还有所顾虑。

两人趁着张某不在家才会偷偷约会,可是时间一长,总是会在丈夫回来的时候感到非常不安。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陈某逐渐放下了顾虑。

案发当天,李某想念陈某,偷偷跑到情人的宿舍,两人没有犹豫,直接在房间里发生关系,殊不知一切都被张某察觉了。

李某没有想到,丈夫已经对她怀疑了,在她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张某已经在门口等候了,而张某看到妻子在整理衣服,心里早就有了判断。

张某感觉到无比的愤怒,自己辛苦赚钱,可是妻子却与一个水电工发生关系,何况陈某还是一个普通人,这一切让他无法接受。

越想越气,他终于忍不住大喊一声,妻子也吓了一跳,张某对李某进行了殴打,李某不敌逃走了,剩下陈某被他堵在房间里。

眼见陈某不敢出门,张某直接冲到员工厨房,抽出一把刀猛踹房间,直到门被踹烂,冲进去就是对陈某一顿辱骂,还用刀刺了他一下。

幸运的是其他的员工上前劝说,将张某拉开,并且拨打了急救电话,将陈某送到医院救治,张某因刺伤陈某被刑拘。

那么张某犯了什么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首先,张某持刀对陈某进行捅刺,已经侵害陈某的身体健康权,不构成正当防卫,是犯罪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陈某重伤,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伤害。

另外,虽然陈某和李某有婚外情,但张某不应该采取暴力解决问题,从两人描述的细节,可以看出李某是自愿并非被强迫。

在量刑方面,张某在愤怒的情况下对陈某进行伤害,经过医院的诊断,已经达到轻伤的程度,张某属于激情犯罪,负有刑事责任,主观上无致陈某死地的意图,因此构成故意伤害罪。

然而,在事件发展过程中,陈某是有一定过错的,与张某的妻子李某多次发生关系,导致张某失去理智犯罪,陈某的行为违背了良俗公序的原则,应当承担部分的法律责任。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真权衡了各方面的情况,张某虽然有罪,但是在清醒后对陈某实施了救助行为,事后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判,表现出了一定的悔罪表现。

而且,在争取家属的谅解书上,他赔偿了陈某17万元,主动承担起医药费用,具有法定的减轻处罚环节,体现出了他的悔罪和补偿的诚意。

最后,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7个月,缓期两年,在刑事附带的民事赔偿责任上,由于张某积极赔偿陈某家属,陈某家属撤销了民事诉讼,这起案件才落下了帷幕。

这起因婚外情引发的故意伤人案,让我们再次警醒爱情和家庭的珍贵,守护好我们自己和所爱的人,作为已婚的人应该更加珍惜家庭关系,避免不必要的伤害,不能因一时的寂寞断送了自己的幸福和家庭的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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