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顺义应急)
近年来,国内和本市发生多起因特种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当前本市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际,现提出特种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相关要求:
法律相关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处罚以及追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资格上岗作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十万元以下行政处罚。
●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五万元以下行政处罚。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及《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
●对于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人员违章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撤销相关责任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一律移送消防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对于涉嫌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焊接与热切割的人员,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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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如发现违规开展特种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可拨打以下举报电话:
●市民服务热线:12345
●安全生产举报热线:12350
如需咨询特种作业考试有关事务,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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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火事务中心 史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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