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以下简称《规范》),并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修改单(以下简称修改单),均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以上两个文件加之《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以下简称《标准》),三个技术规范文件发布,均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掀起危废固废工作浪花,被环保界人士齐齐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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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了哪些不同?
关于固体(危险)废物的相关标准还有很多,鉴别、收集、贮存、运输、填埋、焚烧等等,这三个文件分别重点修订了哪方面内容?企业需要注意哪些变化呢?
变化1:《规范》规范识别标志
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分为三大类: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和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
提出了危险废物“电子标签”相关的技术要求,在危险废物标签上设置危险废物数字识别码和标签二维码,在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上设置设施二维码,将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编码也纳入信息化管理体系,可推动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提升危险废物信息化环境管理效能。
变化2:《标准》细化贮存设施
时隔22年《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首次更新,GB18597很人性化的一点是,细化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分类,在标准中补充了贮存点相关环境管理要求及应急要求。这对小微产废单位是非常友好的。
我国有数量庞大的小微产废企业,它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可能只有废机油、废抹布和废活性炭啥,危险废物产生量少、分布较为分散、环境风险相对较低,如果像大企业一样,动不动要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恐怕要增加不小的成本,所以新标准新增了可中转的贮存点的环境管理要求,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设暂放3吨危废的贮存点,此举可显著降低小微产废单位的成本。
变化3:《修改单》变更重要符号
修改单主要对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警告图形符号的修改,修改单将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的警告图形符号由“骷髅”改为“枯树和鱼”。
修改图形并沿用原有的黄色背景和正三角形边框,强调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设施、场所要采取有效措施科学防范环境风险。更为直观地传达“全面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的信息,使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设施标志传递的信息更加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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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需要怎么做?
三个文件的同时发布,释放危废监管工作加严讯号,意味着后续的相关宣传、推进、检查工作都将提上日程,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与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的相关单位要及时做好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衔接和更换工作,那么下一步需要从哪里着手开展呢?
1、更新标签
《规范》进一步规范了危险废物标签,相关单位应按照要求筹备更新标签,并按要求将危险废物信息填写完整;危险废物贮存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划分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按照《规范》中的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并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情况及时更新贮存分区标志中废物的种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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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一标志
修改单修订了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的警告图形符号,《规范》制定了统一的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样式,并引用了修改单中的警告图形符号。因此,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单位应按照修改单和《规范》要求,及时设置样式统一的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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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培训
随着政策的发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强对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宣传、加强技术培训,通过组织现场或线上学习培训,及时帮助相关单位解决识别标志设置的相关技术问题,确保《规范》和修改单顺利实施。而企业作为实施者更需要积极响应,主动加强学习和培训,主动对固(危)废相关工作进行同步修改,避免因为危废标识牌设置不规范等问题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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