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做“实”不作“势”
我市出台《安全生产常态管理措施》
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常态化监管“36条”
6月8日,记者自市应急管理局获悉,近日,《濮阳市安全生产常态管理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出台,《措施》共7个部分36条,分别从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角度,监管人员和技术支撑手段方面,以及考核奖惩角度,细化并明确了应采取的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要求、预防措施落实到安全生产的“最后一米”。
加强行业监管 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监管、压实责任,才能守牢安全生产底线。该《措施》明确规定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对照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对分管行业领域,建立健全寓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常态长效安全监管机制,具体明确“做什么”“谁来做”“怎么推进”“怎么考核奖惩”,强化实施和考核。
《措施》还明确了监管对象和监管主体、检查内容和标准、开展监督检查方法、对安全生产人才的日常考核、建设运用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平台等,并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厘清监管边界,建立监管对象名单,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在企业主体责任方面,《措施》明确要求,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人才培养,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实行设施设备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建设运用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平台等,并详细指出生产经营单位须建立和实施员工安全工作年限奖励办法,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具体检查时限等。
加强队伍建设 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发挥专业技术力量作用也是《措施》提出的重点。
《措施》指出,要配强安全监管力量,加强监管队伍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比武,并推动推动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岗位、职责和人员清单,依托安全生产专业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业务培训,鼓励监管执法人员每年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措施》指出,各级政府及部门要通过购买技术服务,由第三方机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轮安全检查,并聘请专职、兼职安全生产技术检查员,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复查和调查取证,提供专业性意见。针对高危行业企业和火灾爆炸风险高、问题隐患较多、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派驻企安全监督员,负责对企业安全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还要加强安全智库建设,建立起8—10人的安全生产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我市安全生产重大事项进行分析论证。
加强奖惩制度 强化安全制度建设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是有效推动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措施》对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也提出了专门要求。
在安全生产奖惩方面,《措施》要求,要加强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实行月通报、季度考评排名、年度总评制度,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督办制度,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提醒制度,实行上级表扬加分、批评减分制度,健全和落实领导批示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奖励等。
在责任追究方面,《措施》指出,要严肃追究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事前问责,加强安全生产约谈,严格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严肃政治纪律。
“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措施》的出台是我市进一步推动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当前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迫切之需。”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表示,该局将以《措施》的出台实施为契机,落实落细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以高质量执法推动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记者 吴丹
来源:《濮阳日报》
编辑:吴钰
初审:宋冬冬
终审: 赵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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