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石诗语)5月17日,记者从国家开发银行获悉,今年1月—4月,开发银行向福建三明、江西赣州、贵州遵义、四川泸州、陕西延安5个示范区发放涉农贷款55亿元,“十四五”以来已累计发放380亿元,重点支持了示范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特色产业等领域发展。
自2021年起,国家开发银行将福建三明、江西赣州、贵州遵义、四川泸州、陕西延安5市明确为开发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在资源保障、利率定价、评审条件、审批效率等方面出台系列差异化举措,并积极提供规划咨询服务,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助力探索创新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模式,服务示范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提供融资支持的同时,开发银行还多措并举助力示范区地市经济社会发展:向示范区派驻金融服务专员,建立工作专班机制、项目对接合作机制、干部双向交流机制,为5地市编写乡村振兴融资规划,为赣州等地425名地方干部举办培训会,为乡村致富带头人开展培训,召开招商引资对接会帮助泸州等地招商引资等。
下一步,开发银行要持续加强银政合作,突出重点领域,优化支持政策,加强风险防控,在示范区探索创新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新思路、新模式和新举措,进一步打造一批试点示范项目,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促进共同富裕、建设农业强国贡献开发性金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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