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在城里居住的人们每年都要交物业费,其中就包括卫生费,因为那么多人居住在一个环境里,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这就需要专门的人去打扫,保洁员、垃圾车、清洁工具这些费用由大家共同承担是理所应当的,那么在农村该不该向农民收取卫生费和垃圾清理费呢?
现在国家对新农村建设的力度非常大,在全国进行环境污染治理的大环境下,对农村的脏乱差现象也加大了治理力度,有些地方路边、河边、村头生活垃圾随处乱倒,不但影响村容村貌,还对土壤和水资源造成污染,因此,现在农村也有了专门的清洁工,那么对清理垃圾产生的费用,像清洁工工资是应该向村民收呢?还是由村集体支付?
一种说法是“谁受益谁交钱”,这些卫生清洁费和垃圾处理费用应该由村民承担,这话听起来是这么个理,可也有人说谁家的院子不是自己扫?谁家的垃圾不是自己倒?谁家鸡窝猪圈里的粪便不是自己清理?清洁工又没有为我服务,我干嘛要交卫生费和垃圾清理费?河边路边的垃圾清理肯定要村集体出钱啊,咋一听也有道理,可是那些垃圾是村民们共同制造的啊。这个事也没有个硬性规定,那就由村委和农民协商解决吧。
如果由村民承担,那么按人口收费合理呢?还是按各家承包地多少来收呢?
有人说按人口来收最合理,可是农村人口众多,比较大的村子,谁家几口人村干部也不太清楚,只能按户口登记,可是户口在农村的,人不一定在,人不在不能产生生活垃圾,向人家收费也没道理啊。那就按土地多少吧,可是拥有土地承包权的人也未必在家种地,说不定把土地流转出去自己去外地打工了呢,还有,承包地几十年不变,一家五六口人的农户说不定只有两口人的承包地呢,是啊,这样收费也不合适。在我看来,最合适的办法是按常住人口收费,也就是说经常住在农村的人交钱,不经常住的人可以不交。到底怎么办,还是看当地村委怎么协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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