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38名。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详见《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二)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4.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条件。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5.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6. 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具体见《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二)岗位信息表》(附件);报考人员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7. 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学籍的或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 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 曾出现严重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的人员。
8.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学校网站()发布。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根据岗位类别确定具体考试、考核方式,同一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的考试、考核方式一致。
(一)发布公告(7个工作日)
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9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9日止,过期恕不受理。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3. 报名网址:学校人才招聘系统(zp.gxdlxy.com)。
4. 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能多报,多报者作为无效报名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进行网络报名,相关招聘信息将会通过手机短信及学校人才招聘系统站内信息进行通知。
(3)网上报名时应提供以下附件材料的电子版:
①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证和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及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招聘条件为“高校毕业生”的岗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拿到毕业证书之前可凭学信网学籍证明或在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参加报名,并在2023年9月30日前补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机会。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②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党员身份证明(报考政治面貌要求为******党员或******预备党员岗位的人员必须提供)、技能证书以及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
③报考“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1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条件的岗位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含有单位信息的社保缴费证明)。相关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的当月,应聘者在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④上传近期白底或蓝底1寸电子证件照。
请将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版材料文件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材料名称”(例如:张三+专任教师+身份证)。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
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1)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政治面貌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者材料提交后,学校人事处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统计各岗位应聘人数。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引进人员的,须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方可开考。
(4)资格审查结果在学校网站发布,公布内容包括开考岗位及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四)考试
岗位1(高级职称人员)直接进入考核,待资格审查结束后,考核人员名单及考核方式在学校网站另行公布。
岗位2至岗位25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必需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辅导员岗位(岗位16至20),如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大于1:3(不含1:3)的,增加笔试环节;专任教师岗位(岗位2至15)和行政管理岗位(岗位21至25),如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大于1:6(不含1:6)的,增加笔试环节。
1.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及运用能力,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将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进行通知,同时学校人才招聘系统会通过手机短信或系统站内信通知应聘人员。
(3)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当天在学校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人员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面试或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后降低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如某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不需笔试的岗位,符合报考条件者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将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进行通知,学校人才招聘系统会通过手机短信或系统站内信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形式:根据岗位不同,面试采取试讲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如下:
①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总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仪表教态、教学基本功、试讲整体效果等。试讲内容范围为学校要求的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有关的专业课程内容,具体事宜在学校网站公布。
②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确认并签字,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五)考核
(1)确定考核对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若比例内报考人员出现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将按相应岗位类别再次组织末位面试成绩并列人员开展面试,并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核对象(再次面试的成绩仅作为首次面试末位成绩并列人员按高分到低分排序进入考核的依据,不与首次面试成绩共同排名)。
(2)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采取访谈、调查等方式,由公开招聘考评组组织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②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③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④应聘者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重要信息存疑无法认定清楚的,或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
⑤考核结果不合格。
(4)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在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考核结果,经学校研究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由我校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不得随意增减。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则在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公示
学校将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应聘岗位等信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公示7日。
(八)审批、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研究同意,由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须在公示结束两个月内到校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不含寒暑假)。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高校非实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政策执行,与本单位在编在职的同级同类人员同工同酬。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学校在职教职工凡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双方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其中一方担任校领导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开展,学校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应严格履行防疫义务,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自治区、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并在学校网站发布公告。
岗位表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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