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没见过这样的房子”!湖南长沙,刘先生花140多万买了套新房,在装修时,发现管道有滴水的情况,就报给了物业和开发商维修,结果修完后情况却更严重了,人还没住进去就变成了“水房”,更气愤的是,找谁都是无人理睬。

房子是2019年5月份买的,考虑小孩要读书,他在2022年11月份来装修房子,装修时,发现厨房的主排水管有滴水现象,就报给了物业和房修。后来对方告知修好了,可等刘先生元宵节后来看房,却发现滴水更严重了,每天接水就要倒掉三四桶,初步预计损失在两三万左右。

刘先生查看了一下,认为是开发商的质量问题,就同时将此事报给物业和开发商,可是对方说将此事报给领导,然后就一直处于不理睬的状态,无奈之下,只能找到媒体求助。

记者陪同刘先生一起来到营销中心,或许是看到有媒体来了,干脆就没有开门,打电话也无人接听。随后他们又找到物业。物业负责人表示,他们一直都在帮业主在扫水,这几天会和开发商协商出一个方案出来。

目前,刘先生准备等等看对方的协商方案,以及处理状况,接下来考虑是否会走法律途径解决。

不得不说,遇到这种事也是够糟心的,140多万买套新房子,还没等入住,房子就变成“水房”了,这换成谁都不能接受,更无语的是,现在连个说法都没有,换成我肯定也生气。

正常来讲,新房出现漏水的情况,需要根据房子的漏水原因、怎样维修等情况,选择适当的主体来承担责任。

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刘先生的新房在装修前就发现有滴水的情况,那房子肯定是在保修期,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商品住宅在保修期内,只要漏水不是因为不可抗力及使用不当造成的,就应当由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

另外,因商品房质量不合格,发生事故比如倒塌、脱落、塌陷、漏水侵蚀腐朽等而致人损伤或致物损害的,受害人或购买者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如果说房屋有质量问题,开发商迟迟不解决的话,业主可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向当地住建局进行投诉。若通过各方调解未果,也可先向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这对于业主来讲,并不是一件愿意看到的事,因为房子肯定要尽快处理的。

总而言之,买房对于很多人来讲,都是一件大事,希望开发商能拿出当初收钱时的态度,尽快把问题解决好,最重要的是,拿出一个解决的态度。拖着并不是一个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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