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上午,福州市民陈先生通过智慧海都平台报料称,他家的智能马桶在使用过程中突然漏电,马桶内置的电源线路产生火花,险些把家给烧了。

记者在陈先生家中看到,涉事马桶存在明显烧焦的痕迹,顶部还留下了一个被烧后变形产生的凹陷。而马桶的电源插头已经被陈先生拔下放在一旁,显然,他们一家对此仍心有余悸。

记者注意到,在该智能马桶的马桶盖上标注有“美国西屋智能洁身器(电子坐便器)”“额定电源AC220V~50Hz”等字样。

陈先生的爱人林女士告诉记者,前一天晚上,她在使用该马桶后起身时,身上出现了麻麻的感觉,疑似触电。但她对此也没有太过在意,转身就去洗漱了。没想到过了5分钟左右,马桶顶部的电线居然冒起了火花,险些引燃了挂在上方的浴巾。

“这个马桶是在2018年通过电视购物买来的,平时使用的频率也不高,如今产生了这样的问题,让我们一家人在后怕的同时,还感到非常愤怒。”林女士介绍,她就马桶质量问题打电话向生产厂家投诉,对方答复称让他们把马桶寄回维修。对于这个费时费力的解决办法,林女士一家并不满意。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了该马桶的服务人员,对方表示,他们只服务买家的诉求意见,有什么事他们会和买家联系沟通。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美国西屋智能洁身器(电子坐便器)的厂家负责人庄先生。他表示已经与买家取得了联系,但是买家暂时还没有同意让技术人员到现场去查看。至于如何处理,庄先生则称,要查看完情况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此外,他还告诉记者,陈先生家的这个马桶已经过保。

就该事件,记者向福州市消委会进行了反映。市消委会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产品已经过保,就协商处理,而如果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也需等待检查结果出来后再进一步处理。”

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建议先让厂家方面的售后人员上门,对产品故障原因进行初步判定,再给出判定和处理方案。目前仅从外观上尚无法判定这类电子产品的故障原因,为了让后续索赔或其他的处理流程更加顺利,建议由厂家及消费者双方均认可的专业人士或机构进行拆机检查。

对此,福建日尧律师事务所的王书怡律师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王书怡律师还建议消费者可以选择如下维权途径:

1.销售者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及其他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造成人身损害的,消费者可以请求侵权责任,包含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另外,即便已经超过质保期,只要消费者能够证明产品在质保期限届满前就已经是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仍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海峡都市报》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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