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行公司关于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方针,落实责任,保障安全,做好治安、消防、保卫工作,项目部与电工签订责任书如下:

一、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避免轻伤事故。

2、杜绝野蛮施工,实现文明施工。

二、电工职责:

1、负责现场用电安全。现场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经过专业训练,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优质、高产、安全、低耗。严禁将设备交给非操作人员操作。

2、电工作业人员必须要熟知电工安全用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在带电作业或停电检修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在高处作业时要使用电工安全带。

3、现场临电电工要熟悉临申工程安全技术规范,遵守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检查、保护电器装置及保护设施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做好电工维修记录。

4、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电工作业人员必须采取下列安全技术措施:停电、验电、悬挂标示牌和装设临时遮拦。

5、电工带电作业应由两人及两人以上协同进行,其中一人做监护人,工作人员要服从监护人的指挥。

6、电工在施工现场内不得假设裸导线,架空线路的终端杆及转角杆要做重复接地,绑扎各种绝缘导线时不得使用裸导线,不允许将导线绑在金属杆或脚手架上。

7、现场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配置要符合有关规定,保证现场“一机闸一箱一漏”。现场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8、无酌酒闹事、打架斗殴等暴力事件,自觉做好治安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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